信访须知
1.为营造平等的对话氛围,规范管理,便于对所反映的问题的调查核实,请来信、来访人注明自己的姓名以及邮件地址,
并尽可能留下联系电话等快捷的联系方式,校内师生请注明所在学院、专业、年级。
2.校务信箱工作人员会严格遵守信访工作纪律,保证不会对当事人打击报复,切实为来信者保守秘密。
凡详细注明以上信息的信件,学校承诺件件有落实,封封有回复。凡未注明写信人姓名或经核实姓名不实的来信,学校只会作为一般性工作建议和参考,将不予回复。
3.请您客观真实反映情况和问题,对所反映内容的真实性负责,不得捏造歪曲事实,不得诬告、陷害他人。
4.旧版校务信箱将于11月20日关闭,10月20日至11月20日期间仅用于查询使用。